……从1948年小兴安岭开发到现在,历经56年的采伐,黑龙江省伊春市天然红松林已从原始的120万公顷减少为不足5万公顷,成熟林木大约只剩下300万株,面临着灭绝的命运(注:停伐后还会自动灭绝?)。为了不让“红松故乡”变成“红松故事”,让人类能永远地拥有红松,仅靠停止对红松的采伐是不够的。为此,成立了伊春保护红松联合会,开展对红松的爱心认领活动。 有感于“红松认养” 再谈“红松认养”
红松认领是指各种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自愿(注:?)捐资形式认领一定数量的红松树木,由当地森林经营部门负责对所认领红松树木进行管护的行为。红松认领捐资标准为每株100元。市直机关干部每人一株,领导带头,可多认领,林业局按规模大小设定最低标准是1500至2000株。认领规模:社会个人认领红松树木1株以上;单位认领红松树木10株以上。……
——致伊春市的各级官长
刚刚吃过“天保”,
如今又啃“皇粮”。
只顾“官声”私欲,
哪管百姓肚肠!
青天已高三尺,
万千黎庶遭殃。
局长区长市长,
一并丧尽天良!
敲骨吸髓老手,
斗胆欺下瞒上。
首创“档案工资”,
再掀“认养”巨浪。
红松早已砍光,
如何又能“认养”?
“直接工资扣除,
不必与之商量。
胆敢有人不服?
让他滚蛋下岗!”
“中央鞭长莫及,
谁能把我怎样?!”
——呵呵,
只怕天怒人怨,
不容儿等猖狂!!!
11月30日,我发了一楼的贴子,对红松认养说了一些因不了解实情而导致的偏激、错误言论,其中语句纯系酒后胡言,恶意中伤,极端不负责任,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各位网友,在此向各位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!
几天来,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媒体,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真实信息,从而对我市红松认养活动,以及市委市政府保护生态的决心、力度和重建“红松故乡”的高瞻远瞩有了一个清晰而准确的认识。为了更好地建设家乡,各级领导纷纷带头认养,甚至连中学生们都积极参与——难道我们还不如个小孩子吗?
多植红松树,留与子孙存。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啊!
因此,我觉得作为大山养育起来的“红松故乡”的儿女,理应知恩图报,为家乡,为后世子孙留下更多的红松,留下更浓的葱绿!
有感于斯,今日再贴一首,谈谈自己对红松认养活动新的认识:
再谈红松认养
林区儿女,热爱家乡。
造福子孙,红松认养。
珍爱绿色,泽被千秋。
伊春明珠,光耀四方。
人与自然,和谐发展。
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
红松故乡的新税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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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评论:
无语……
青天高三尺。这句话最经典。
学园艺的飘过.....
不发表评论......
其实是不知道说什么.....
无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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