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

红松故乡的新税种!

市政府的命令

  ……从1948年小兴安岭开发到现在,历经56年的采伐,黑龙江省伊春市天然红松林已从原始的120万公顷减少为不足5万公顷,成熟林木大约只剩下300万株,面临着灭绝的命运(注:停伐后还会自动灭绝?)。为了不让“红松故乡”变成“红松故事”,让人类能永远地拥有红松,仅靠停止对红松的采伐是不够的。为此,成立了伊春保护红松联合会,开展对红松的爱心认领活动。
  红松认领是指各种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自愿(注:?)捐资形式认领一定数量的红松树木,由当地森林经营部门负责对所认领红松树木进行管护的行为。红松认领捐资标准为每株100元。市直机关干部每人一株,领导带头,可多认领,林业局按规模大小设定最低标准是1500至2000株。认领规模:社会个人认领红松树木1株以上;单位认领红松树木10株以上。……

民众的反应:

有感于“红松认养” 
  ——致伊春市的各级官长 
刚刚吃过“天保”, 
如今又啃“皇粮”。 
只顾“官声”私欲, 
哪管百姓肚肠! 
青天已高三尺, 
万千黎庶遭殃。 
局长区长市长, 
一并丧尽天良! 
敲骨吸髓老手, 
斗胆欺下瞒上。 
首创“档案工资”, 
再掀“认养”巨浪。 
红松早已砍光, 
如何又能“认养”?
“直接工资扣除, 
不必与之商量。 
胆敢有人不服? 
让他滚蛋下岗!” 
“中央鞭长莫及, 
谁能把我怎样?!”
——呵呵, 
只怕天怒人怨, 
不容儿等猖狂!!!

诗作者被有关部门查获后,幡然醒悟

再谈“红松认养” 
  11月30日,我发了一楼的贴子,对红松认养说了一些因不了解实情而导致的偏激、错误言论,其中语句纯系酒后胡言,恶意中伤,极端不负责任,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各位网友,在此向各位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!
  几天来,通过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媒体,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真实信息,从而对我市红松认养活动,以及市委市政府保护生态的决心、力度和重建“红松故乡”的高瞻远瞩有了一个清晰而准确的认识。为了更好地建设家乡,各级领导纷纷带头认养,甚至连中学生们都积极参与——难道我们还不如个小孩子吗?
  多植红松树,留与子孙存。这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啊!
  因此,我觉得作为大山养育起来的“红松故乡”的儿女,理应知恩图报,为家乡,为后世子孙留下更多的红松,留下更浓的葱绿!
有感于斯,今日再贴一首,谈谈自己对红松认养活动新的认识:
  再谈红松认养
林区儿女,热爱家乡。
造福子孙,红松认养。
珍爱绿色,泽被千秋。
伊春明珠,光耀四方。
人与自然,和谐发展。

4 评论:

Unknown 说...

无语……

Unknown 说...

青天高三尺。这句话最经典。

hahahaha哈 说...

学园艺的飘过.....
不发表评论......
其实是不知道说什么.....

Unknown 说...

无语